水土保持竣工验收
水土保持竣工验收
一、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的由来
根据《中国水土保持法》“ 第二十七条 …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,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;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 收不合格的,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。”
二、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需提交的材料
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〔2015〕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》(办水保〔2015〕247 号)“ 二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生产建设单位向我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,提交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请、水土保持设施自 验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》。…”
三、我司可承担的工作
1、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(编制报告,辅助客户组织自验会议,辅助客户完成水保资料的归类建档并审查缺少的必备资料, 辅助客户应对水土保持评估单位评估检查,辅助客户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水保的验收)
2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详见水土保持监测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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